对打赏的看法不同导致了冲突的产生。对中国用户而言,打赏是出于对内容的赞赏而对制作者的额外奖励,和苹果没什么关系。但苹果不这么看,此次修改条款就是为了把处于灰色地带的打赏明确为一种同样需要抽成的购买行为,苹果也强调此举是出于“公平原则一致,没有特例”。而苹果这么做也有苦衷,如果打赏不抽成,那么对于众多只有这条单一变现渠道的App来说,苹果可能永远收不到钱。
此时的“苹果税”固然令人讨厌,却别忘了,正因为能收到“苹果税”,苹果才不被视作硬件制造商而是软件服务商,才会被认为打造了一个成功的生态系统而受世人追捧。硬件销售终有尽时,iPhone出货量在2016年首次出现衰退;软件服务才是未来收入的命脉所在,苹果服务部门营收每年都在稳健成长,营收占比也在逐年提升,苹果强力维护“苹果税”的举动不难理解。
同样事件,2011年备受关注的淘宝大战,最终以淘宝商城新收费规则的延缓执行告终,各位淘宝卖家的胜利,除了齐心协力的联手抵制,也有竞争对手拍拍及易趣网的及时出手——搬出诸多优惠,促使他们纷纷“搬家”,最后逼迫马云不得不放弃之前制定的规则。这些真实案例的背后都充分说明了,商人的本质是趋利的,商业社会的逻辑是竞争法则下的弱肉强食。你可以指责苹果的霸道,可以指责它的强权,但是你无法阻止它在自己的地盘,定义自己的价格规则。
至于说,苹果此举是否会带来大规模的用户流失?我看未必。在新京报最近针对打赏,苹果公司分三成的用户调查问卷中,有56.3%的受众表示不赞成。但同时也有35.8%的用户,表示了赞成,苹果在为各APP提供渠道的同时,向卖家收取过路费,从本质上并没有错误。没有苹果的应用,就没有这些收益。如果说苹果仗着用户基数多搞垄断,那就更谈不上了,目前,国内主流的手机还是以安卓为主导,苹果的市场占有率还谈不上20%,诉其垄断,其实有为偏颇。
当然,从目前舆论的反应来看,骂声一片,苹果针对打赏收费的行为确实值得深究,不少用户表达了不满和失望,可能会导致其在中国市场额度进一步下降。但是在商言商,舆论一边倒的指责苹果,对平台应用的开发者而言并没有实质的好处,不如努力发展自身业务,获取更大的议价资本;对国产手机的制造商而言,加把劲,努力把苹果的用户争夺过来,狠狠地甩上“苹果”两个巴掌。
“老子不爽,就要骂你!”当然可以,但是最终还是要落在商业逻辑中。这个世界终究是要靠自身实力说话。如果有天,开放的安卓系统,可以不受病毒侵袭,在安全性上足以媲美苹果系统;如果有天,安卓的插件,可以进一步加强用户体验,消费者谁还会选择贵价又霸道的iPhone8?如果有天,叫板过程中,微信或者哪个应用体量过于庞大,苹果反过来要考虑它的成本和损益,那才是真正的扬眉吐气。
“过路费”也好,霸王条款也罢,争议终究会随时间平息。该妥协的公司一样会妥协,也许有天苹果会因自己的封闭、霸道、创造力等一系列问题失去市场,那也是它自食恶果,而我们要做的是,学会隐忍然后奋进,在说“不”的时候,能够拥有足够的底气和条件拒绝它的野蛮,才是雪耻的良策。